问题 | 确定监护权需要考虑哪些 |
释义 | (1)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 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同样归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判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4)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5)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具体情况如下: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孙子女。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女方出轨了还能要孩子的抚养权么 孩子的监护权一般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将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抚养条件、教育程度、子女年龄以及是否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况作出判决。具体而言,法院将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住房条件、与子女相处的时间、家庭能否共同照顾子女、教育背景等。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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