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办理暂停的方法:一是缴纳社保后自动暂停,二是到社保局办理。 失业金不需要办理暂停,只要公民找到了工作,并且在办理入职后期所入职的公司给缴纳了社保,这样的情况下失业金就会自动暂停,但是务必要记得必须要入职的公司给缴纳了社保,如果没有缴纳那可能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就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失业证明到社保局办理取消失业金的暂停领取手续,并且要携带相关的劳动证明。 对于以下几类情况,失业保险金会被要求停止领取,是需要办理失业金暂停的,包括了: 1、重新恢复再就业的情况; 2、属于被征收服兵役的情况; 3、到达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 4、有境外移居的情况; 5、属于被判入狱或者是劳动教改等的情况。 以上都是需要失业金的申领人办理失业金暂停手续的,之后不予发放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