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推进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实施意见 |
释义 | 关于推进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文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常政发[2002]165号发布日期:2002-9-5执行日期:2002-9-5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属具备市场化条件的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理顺和重组产权关系,调整所有制结构,通过改制转企,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市场化为取向,大胆创新,积极研究新情况,努力探索改制转企的具体形式、途径、方法和措施。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确保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顺利进行。(二)坚持有利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针对事业单位分布较广、类型复杂、改制矛盾多、难度大的特点,要正确处理改制、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实行分类指导。要选好试点,找准突破口,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三)坚持改革到位、转换机制的原则。在产权制度改革中,要推动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切实理顺职工、单位和资产之间的关系。对部分保留公有资本的企业,要明晰产权,理顺关系,将公有资本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管理、营运、监督体系中。改制转企后,要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新的机制运行。(四)坚持依靠群众、公正透明的原则。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和支持改制。单位改制的方案应事先听取职工的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改制转企过程要在群众的监督和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三、组织领导(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社会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这些事业单位全面走向市场、增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改革意识,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推进改制转企工作。(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各有关主管部门是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和以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所属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三)积极稳妥,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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