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养老保险省内怎么转移 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说明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二、续交养老保险要带哪些材料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4、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除了这些,还是需要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疑问的,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咨询。 三、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96年至今)三个阶段。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法律客观: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