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的婚前所负债务;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4、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5、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如赌债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