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内部业务工作中经常或大量涉及机密级(含)以上国家秘密的部门,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集中存放保管机密级(含)以上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涉及机密级(含)以上国家秘密的研制生产试验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