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5岁防卫过当怎么判 |
释义 | 一、15岁防卫过-当怎么判防卫过-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属于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如果是15岁未成年人防卫过-当的,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防卫过-当的情形如何量刑 (1)从主观上说,防卫过-当行为人是出于正当防卫的动机。虽然防卫过-当防卫人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具有一定的罪过,但和其他故意或过失犯罪相比,防卫过-当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 (2)从客观上说,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和那些危害公共利益、公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不法侵害相比较,防卫过-当的社会危害性要小得多。由此上述规定符合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因此,对行为人的防卫过-当量刑时必须减轻或免除处罚。根据我刑法的规定及司法实践的经验,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一般要考虑以下情节:第一,防卫的起因。尽管防卫都是针对不法侵害的,意义却不是完全等同的。为保护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见义勇为而过-当,与因一琐事争吵一方导致另一方防卫过-当的,在量刑时应有所区别。即对前者处罚应更轻。第二,权益性质。即凡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人身财产权利等重大权益而防卫过-当的,一般可以考虑免除处罚。对于保护轻微的权益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重大人身伤亡的可以考虑免除处罚。第三,过-当程度。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影响量刑的决定因素。即过-当程度很大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过-当程度大的一般可以免除处罚。第四,罪过形式。不同的罪过形式,体现了防卫人对于明显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同心理状态。因此,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不同,其处罚亦应有所区别。即过失心理状态下的防卫过-当,一般可以考虑免除处罚。间接故意心里状态下的防卫过-当,一般可以考虑减轻处罚。第五,社会舆论。防卫过-当容易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和谅解。 三、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也就是不满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刑法》规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 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这里指的“必要的时候”,是指家中无人管教或者家长、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群众、或者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时候,政府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指出“对司法实践中出现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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