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办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青岛办护照需要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包括父母双方)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应复印首任监护人页及本人页;如父亲双方不能同时陪同,父亲双方应当提交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并提交本人意见,同时提交户口簿应复印首任监护人页及本人页。 青岛办护照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符合护照制作标准的照片及照片采集检测证明; 5、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交材料。 青岛办护照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前往有关受理其护照申请的各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护照。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人在申请护照时,应当提交曾经办理过护照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持有效护照和申办签证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可停留居留的任意口岸入境,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可从开放口岸入境; 3、办理护照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证件。 综上所述,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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