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基本材料如下:居民户口簿(验原件)、临时身份证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原件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贺陵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迟祥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码拍搏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