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苗不是强制执行,是自愿的。,接种疫苗不但保护个人,还是保护整个社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要加大宣传和鼓励力度,但不能强制,特别是不能跟中小学生入学挂上钩。即使是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中也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的原则相结合。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十二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举措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举措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举措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