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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去哪里办理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二、离婚财产协议是不是需要公证
    离婚财产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
    1、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2、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
    财产分割协议包括: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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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