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裁员书面形式;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工作内容是否合法;社会保险缴纳;其他。 一、不定时工作制要和职工签合同吗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国家能查出去员工连续签的几份劳动合同吗?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之外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一个人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三、未签合同期间,员工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与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享受同样的待遇,而且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没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