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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村人可以买卖宅基地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在农村,只要有宅基地,有一块责任田,就算没有技能、没有文化,只要肯干,也能有最起码的生话保障。所以,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严格禁止买卖,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禁止转让。,2、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1、无宅基地的;,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对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以下标准补偿:,1、对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整宗自愿退出的,实行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计算,房屋状况良好的由双方协商补偿或第三方评估补偿标准。,2、对未整宗自愿退出的宅基地,不进行补偿,但退出面积超过167_,可实行有偿退出。,3、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4、宅基地自愿退出的住户,可享受优先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5、退出的宅基地按照村级规划重新合理安排使用或进行复垦。,具体的补偿标准,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户协商确定;补偿资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收益资金等支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且需要经过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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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