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公证处条件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公证机构的开办资金数额,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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