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条件都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转让的条件 (一)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 (二)合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 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转让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三)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不得进行合同转让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主要有: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相关的合同债权,不作为的合同债权,与第三人利益有关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不得转让。 (四)合同债权转让协议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债权的职能是什么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 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 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 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 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 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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