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字离婚协议书即刻生效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的生效并不是自动的,即使双方签字认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协议,也不会强制认可。离婚协议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等,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法律才会确认离婚事实。离婚协议对于法院来说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但并不一定生效。离婚协议的成立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并没有强调公平性,因此可能导致一方净身出户。签字只表示协议成立,但并未生效。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 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 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作出的,自然要建立在离婚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当然离婚协议书中并不强调公平,所以才有可能出现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当然离婚协议书中也要求当事人有签字,不过在双方都签字之后只能说协议成立,但此时其实并未生效。 结语 离婚协议的生效与否是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尽管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新要求时,法院并不一定会按照协议判决。离婚协议书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其中人身关系的约定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但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法律会确认离婚事实。然而,如果仅仅是书面约定一起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不会强制执行。尽管离婚协议未生效,但其内容常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离婚协议应建立在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虽然可能存在不公平情况,但签字后仅表示协议成立,尚未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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