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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婚姻的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哪个作用
释义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种类如下:
    (一)重婚;
    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不得结婚,即使结婚,其婚姻关系无效。
    一、法律上规定的直系亲属有哪些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
    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二、哪些亲属之间禁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比如源于同一父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这是禁止结婚的。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侄子、外甥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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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