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累犯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
释义 | 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累犯的条件,包括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刑罚种类不受限制,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的限制。根据刑法第65条和第66条的规定,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特别累犯指的是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不受5年期限限制。特别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的规定。它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第66条的规定,累犯又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危害国家安全罪不受5年期限制,这是特别累犯和一般累犯的区别。 拓展延伸 特殊累犯的法律适用范围与实践指引 特殊累犯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累犯犯罪行为所适用的一种法律规定。其法律适用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事实的重复性、犯罪手段的相似性以及犯罪目的的一致性等。在实践中,特殊累犯的法律适用需要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为此,相关部门和法律从业人员制定了一系列实践指引,以指导办案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特殊累犯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指引包括了案例分析、司法解释、法律解读等内容,旨在提高办案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累犯具有特定的构成条件。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且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特殊累犯。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的法律适用需要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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