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合并亦称“公司合并”,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企业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如下: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情况形成并购战略; 2、企业结合目标公司资产质量等定性选择模型; 3、企业通过对目标企业的持续关注和信息积累,选择并购机会; 4、企业与目标企业协商,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式、并购支付方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企业兼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兼并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产权问题,企业合并或企业产权交易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 2、劳动力问题,中国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的人员安置是最大的问题; 3、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增值; 4、合并中的政府行为; 5、隐性兼并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三、境内外资并购企业的程序是什么 境内外资并购企业的程序是: 1、并购双方协商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 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国内律师代表外方调查国内公司的历史演变、重大资产和股东; 3、尽职调查结束后,律师根据事实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 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