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