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关于利率这一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无效。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 此次司法解释共计三十三个条文,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界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与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