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因素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因素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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