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账户是用于定点医院门诊或是住院看病的,健康账户可以在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并且在医院门诊结算时,优先扣除个人账户的余额,没有支付完毕的金额可以由健康账户支付。 健康账户指的是健康综合子账户,其实是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实际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定的,用于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的健康综合保障的资金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指的是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 通常情况下,这个账户资金只能用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的医疗费用,不可以提取现金或移作他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参保人员调动的时候,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参保人员死亡之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按照规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