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父母活着可以代位继承吗 |
释义 | 父母活着时不能代位继承,民法典规定只有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在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的性质、继承人的关系范围和继承方式。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转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父母活着可以代位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能代位继承,所以父母活着,不能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拓展延伸 父母是否能在活着的情况下代替子女进行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在活着的情况下是可以代替子女进行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继承的规定,继承权是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的,而父母作为子女的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在子女去世后,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继承其遗产,包括财产、债权等。这种代位继承的安排旨在保障父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家族关系的连续性和传承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的具体条件和限制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应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案例进行判断和适用。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活着的情况下不能代位继承子女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与之相比,转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继承人先去世,由其他继承人继续继承遗产。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继承人死亡时间、继承性质、继承范围和继承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和相关案例进行判断和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