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办呢? |
释义 | 合同约定不明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一、如何确定交付期限不明确的交付期限 交付期限未约定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确定,具体如下: 1、合同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本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时,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交付义务,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但都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该怎么履行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在履行地点的履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按照规定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履行地点仍不能确定,则根据目标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约定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房地产交付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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