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等。 一、商品房预售预售方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预售方应当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已经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未经规划也可以购买无效的房屋吗 未经过规划,取得规划许可证修建的房屋是违法的,因此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内容违法所以无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三、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的时候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