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业主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应当及时对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包括楼顶、外墙、供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不是国家义务,但考虑民生,有时受灾也补偿.对于自然灾害,国家颁发了救助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