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有什么样的处理流程 |
释义 |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应当按照与现场图、现场照片相互补充、印证的原则,主要载明下列内容(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现场勘查开始时间、现场勘查结束时间;(二)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天气、现场道路和周围环境情况;(三)现场伤亡人员基本情况(人员位置在现场图中已有标注的,不再记录)及救援简要过程;(四)现场事故车辆车型、牌号及车辆档位、转向、灯光、仪表指针位置等基本情况(车辆位置在现场图中已有标注的,不再记录);(五)现场痕迹、物证采集和提取情况;(六)通过呼气或唾液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的结果以及提取血样、尿样情况;(七)现场勘查民警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情况。现场勘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勘查现场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无见证人以及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无法签名的,应当在现场勘查笔录上注明。补充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补充勘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勘查现场的交通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补充勘查笔录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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