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需要下列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