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夫妻共同经营如下: 1、界定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则应结合债务金额大小、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交易习惯等认定; 2、生产经营活动应具有经营共同性,包括经营合意与共同参与两部分; 3、款项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且经营所得收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并非构成要件。 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经营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协议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