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已经签订的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改变合同条款。因此,在招标投标合同中,执行费用一经确定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调整的。但是,在合同条款中可以明确双方调整执行费用的条件和程序,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或者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发生的变更,可以协商调整执行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和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已经签订的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改变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