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级法院可以互相撤销判决吗 |
释义 | 一、二审法院可以撤销一审判决吗 1、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如下: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什么是一审撤销判决 1、撤销原判是由于出现某种情况而依法取消原审法院的判决; 2、在中国,撤销原判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审判委员会的职权; 3、在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判决,如果认为判决不当或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直接改判;本院审判委员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撤销原判,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撤销原判,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审法院根据一审审判的情况分别做出维持原判、撤销一审判决等裁定,或者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者直接改判判决结果。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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