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1、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男女双方应当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会成为事实重婚。 3、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4、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