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资本金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资本金的规定有:《公司法》第23条第 (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 (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一、注册公司一般注册资金写多少 注册公司一般注册资金投入多少就写多少。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单位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要求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增资认缴什么意思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增资认缴是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由公司的股东对新增加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的行为。增加注册资本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增资是与认缴注册资本金的程序一致,其实质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公司需要需扩大注册资本金,可对扩大部分注册资本金进行认缴,以获取相应股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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