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济宁,对于十级伤残的赔偿金,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确定数额。从确定残疾的那天起,赔偿金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计算,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赔偿时间,而对于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人,赔偿时间按照五年计算。 法律分析 在济宁市,对于十级伤残赔偿的残疾赔偿金数额,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确定。从确定残疾程度之日起,赔偿金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计算,并且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人,每增加一岁,赔偿时间减少一年;对于超过七十五周岁的人,赔偿时间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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