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
释义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等。 一、禁渔期捕鱼的怎样判刑 禁渔期捕鱼判刑处罚: 1、处以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以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捕鱼的犯罪分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如果有违法保护水产品的行为,不仅在禁渔区、禁用工具或者使用工具或者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以下三年徒刑。 二、野生水鱼可以卖犯法吗 看情况而定,如果野生水鱼是国家保护动物则犯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以,个人最好不要随意买卖野生水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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