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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什么
释义
    对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呢?”回答如下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以上是关于“怎么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劳动纠纷处理机构有哪些”的有关劳动纠纷处理的法律问题,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激动,不能采取暴力等非法途径去维权,否则不但不能有效维权,反而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当您遇到有关劳动的纠纷解决不了时,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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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