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