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
释义 | 代位继承需提交三方面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结婚证、身份证;2.代位继承权法律关系证明,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3.遗产相关证据,如房屋使用权证、存款单、股票等。 法律分析 那么代位继承需要提交什么证据?我认为主要提交三个方面的证据。 第一个就是关于诉讼主体资格方面的证据。 (1)那么这个应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 (2)是当时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说是精神病人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一个身份证明资料,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等。 (3)如果当事人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的一个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应当提交收养出生证明,或者是形成抚养关系的一些证明材料,这是第一个方面关于主体的一个证据材料。 第二个是关于代位继承权法律关系的证据,也就是你代位继承权的一个依据。 (1)就是提交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这个死亡证明书。当然只有死亡了才能去继承,所以这个非常重要,比如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 (2)就是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的一个亲属关系,那么是否有代位权,那么就是这个证明进行一个提交的。 第三个大的方面就是要代位继承的遗产的相关证据。那如果说是房屋应该提交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说是购房合同缴款的发票,或者是出资证明,那如果说是存款的话,则应提交存款单、银行账号,股票,股票的账号,股份,股份的出资额,车辆债权等都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结语 代位继承所需证据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诉讼主体资格,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资料;养子女需提交收养出生证明或抚养关系证明。第二是代位继承权法律关系的证据,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三是代位继承的遗产相关证据,如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存款单、银行账号、股票账号等。以上证据可用于证明代位继承的合法性和遗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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