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保全一般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查封指的就是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清点之后,使用加贴封条、就地封存的方式,避免防止任何单位和以及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而扣押则指的是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置到一定的场所进行扣留,以用来防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