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能买卖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是无偿的,不能转让、继承和出租,就其性质而言,是不能出售营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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