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但不能确认视同缴费年限。 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实际缴费年限数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有记载,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办理退休,不影响退休待遇。 如果,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前就已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招工,或者有军龄、上山下乡知青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没有档案资料这段时间将没有证据证明,会不予计算,影响办理退休和基本 养老保险金 。 国务院 《关于深化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 养老保险费用 的筹集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 缴纳养老保险 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