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丈夫死后遗产分配有三个原则。具体如下: 1、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 2、对遗产而言,如不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假如父母不在世,可以不算; 3、没有遗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