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超载罚500一吨是合法的,但是罚款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对于载货机动车而言都是有法定的载货标准的,如果超过标准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但是如果超出的重量没有超过1000千克的,只会予以警告。 法律客观: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