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的妻子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重婚的妻子没有继承权,因为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重婚的显然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重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双方自然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具有夫妻关系自然也就不能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妻子有继承权吗 重婚的妻子没有继承权,因为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重婚的显然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重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双方自然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具有夫妻关系自然也就不能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 没有办结婚登记的妻子有继承权吗 没有办结婚登记的妻子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妻子对男方父母的房产有继承权吗 妻子对男方父母的房产有没有继承权要分情况。有继承权: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享有继承权。无继承权:1、儿子在世,未留下遗嘱要求儿媳继承,儿媳无继承权。2、丧偶儿媳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无继承权。 再婚妻子的子女有继承权吗,再婚配偶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后妻的孩子,即继子女,继子女对继父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后对婚前的财产再婚妻子有继承权吗 关于继承权的问题,首先要清楚配偶、子女、父母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而婚前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即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只要属于合法取得,即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其死亡之后,继承就开始,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过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再婚配偶是其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配偶就开始享有继承权。 因此,如果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再婚配偶有继承权和份额。 该内容由 潘海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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