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债务父母还有义务还债吗? |
释义 | 父母对孩子的债务没有偿还义务,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则对于其债务应当自行偿还,由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则父母作为监护人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离婚后债务还不起怎么办 离婚后债务还不起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配偶对该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债务人还不起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用其财产进行折抵。 二、个人债务会连累哪些人? 1、如果借款是个人行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话,一般不会连累家人,如果起诉的话也是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2、若债务人已经成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与家人并没有关系,家人也无义务代其偿还。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承担债务。 三、债务人是精分怎么办 债务人是精神病患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损害了公民利益的,要从其合法的私人财产中支付欠款,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适当偿还。如果对债务没有偿还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债务债务。债务人可以向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关系亲密愿意替他偿还债务的的亲戚朋友提出索要债务。由监护人代理,经其同意、追认,即事实民事法律行为,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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