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嘱扶养协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有哪些 1、对遗嘱扶养协议进行公证的,需要提供证明和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遗嘱扶养协议、遗产权属证明、被继承人和遗嘱扶养人关系证明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程序 1、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2、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