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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有哪些
释义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风险;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的风险等。防范的方法有:当事人需要积极调查对方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依法订立借款合同。
    一、公司借钱员工购房款要怎样和员工写合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2、根据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进行了定义,明确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因此,公司也是可以借贷给个人的。但如果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在哪些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行为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而订立的合同无效。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而订立的合同无效。无资质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而订立的合同等无效。对于无效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定合同无效,并请求造成合同无效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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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