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费已经交过了,但又办了贷款,那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了助学贷款,但是学费已经先交了,可以在贷款下来以后,去学校的财务部拿着缴纳学费的发票申请全额退款。只要提交的资料齐全,并且助学贷款的金额已经到达了学校的收款账户上,财务是会将之前交的学费退回来的。当然,用户之后申请助学贷款续贷的话,就不需要自己先交学费再办理退款了,直接申请贷款再等待放款即可。 学费已交过生源地贷款怎么办 不用担心,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你尽快到学校财务处说明情况,你的生源地贷款回执是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的,他们应该完全能查到你办妥了生源地贷款,理应尽快将扣除的贷款部分的钱退还给你。 第二种办法是你也是和学校财务处说明你情况,即使他们因为手续问题不能立即退还你钱款,但是当生源地贷款的钱划入学校财务账户后,他们应该立即将此笔款项打入你的学校发银行卡。 以上两种办法,能办成第一种最好,实在不行第二种也可以接受。校方可能会倾向第二种,因为可以多一点利息,这就看你们学校的素质了。但是无论如何有一点你一定要去和财务处沟通一次,让他们知道你这种情况,虽然按理说你不去沟通财务也应该会查到你重复扣款,但是不能保证有疏漏之处。 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不要把生活费打入学校缴费银行卡中,那张卡应该专卡专用,平时不要存入大笔款项,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学生已经交了学费,可以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下来以后,凭借学费的缴纳发票,让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学费。由于部分学校会要求用户先缴纳学费,因此只要助学贷款资金发放下来了,学校是会退还学费的,不可能一学年学校收两份学费。 先交学费只不过退款是略微麻烦一些,但是并不会影响到助学贷款的申请结果与放款,这点贷款学生是可以放心的。 法律依据: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 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