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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
释义
    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一、公司开个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2、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4、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5、由总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7、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二、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分公司的特点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注销公司的有分公司怎么办
    如果总公司注销的话分公司是要注销的。因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如下: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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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6:06